李培指,港商到大湾区发展通常会设立有限公司,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香港公司持有内地公司(即外商有限责任子公司);第二类是以个人身份100%持有内地公司(即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类是以个人身份(创业)与数名股东成立并持有合伙公司(即外商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当中以第三类较多,因创业者可享创业税务优惠,以及相关的政策补贴。
另外,港人亦可凭个人身份(创业)先提出申请合伙公司,因申请手续较简单往后再按需要转为以香港公司持有内地公司(即外商有限责任子公司),这样便可透过内地公司灵活地处理业务。他们可在港委托认可及有信誉的法律顾问或中介机构,办理公证及其他相关手续,又或以官方渠道办理,如前海管理局的香港办事处。
选点方面,在大湾区内地城市中,以深圳较受港商欢迎,其次是珠海、广州及佛山。李培解释指,深圳有较多惠及港人的补贴政策,例如前海的港人港企政策,扶持的产业包括金融服务、会计、律师、科技、文创、饮食、物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