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貿易發展局訪問】註冊成為外商投資企業 為港商進軍大灣區鋪路

粵港澳大灣區近年吸引不少外商投資,有意進駐大灣區的港商可先在當地註冊為外商投資企業,並辦理企業或投資備案手續,為業務發展鋪路。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協會創會主席、灣區文化傳媒集團聯合創辦人李培日前接受香港貿易發展局訪問時提及有關大灣區發展以及就業機會。他預期待疫情穩定、內地與香港恢復通關後,再加上在政府的政策措施幫助之下,將會有更多港商到大灣區發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近年,內地陸續推出包括稅務優惠等的大灣區政策措施,鼓勵港人到大灣區創業、營商及就業,以推進大灣區發展。有業內人士亦指,港商可憑個人身份與數名股東成立有限合夥公司,以享創業政策優惠。

李培指,港商到大灣區發展通常會設立有限公司,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由香港公司持有內地公司(即外商有限責任子公司);第二類是以個人身份100%持有內地公司(即外商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第三類是以個人身份(創業)與數名股東成立並持有合夥公司(即外商合夥有限責任公司)當中以第三類較多,因創業者可享創業稅務優惠,以及相關的政策補貼。

另外,港人亦可憑個人身份(創業)先提出申請合夥公司,因申請手續較簡單往後再按需要轉為以香港公司持有內地公司(即外商有限責任子公司),這樣便可透過內地公司靈活地處理業務。他們可在港委託認可及有信譽的法律顧問或中介機構,辦理公證及其他相關手續,又或以官方渠道辦理,如前海管理局的香港辦事處。

選點方面,在大灣區內地城市中,以深圳較受港商歡迎,其次是珠海、廣州及佛山。李培解釋指,深圳有較多惠及港人的補貼政策,例如前海的港人港企政策,扶持的產業包括金融服務、會計、律師、科技、文創、飲食、物流等。

多項大灣區政策措施   惠及港人

在政策措施方面,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粵港澳大灣區資料,由2019年1月1日起,在國內無住所的個人,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於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年限重新起算。

 

就業方面,全面取消港澳人士在內地就業需辦理許可的要求。同時,在內地就業的港澳人士可繳存住房公積金,讓他們在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以及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方面,可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如港澳人士離開內地回香港/澳門定居,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餘額,有助他們作長遠計劃,實現自身發展。

 

拓展業務的合作夥伴

滙豐是大灣區最大的國際銀行之一,亦是唯一一家在廣東省內21個地級城市開展業務的外資銀行,區内服務網點衆多,發揮聯繫內地及世界的雙向貿易及投資平台的角色,聯通大灣區與國際市場。滙豐銳意成為大灣區企業首選的國際銀行,提供各類銀行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協助他們開拓跨境業務商機。